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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革

  刘革,女,汉族,1967年3月生,四川合江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法律硕士,副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安全稳定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国内合作和校友工作。主管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国内合作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图书馆(图书资料信息中心)。联系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宝圣湖街道、文苑社区居委会。

  【主要学习经历】

  1984年9月—1988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7年9月—2001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1年4月—7月,被学校选派到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高校第15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

  2005年10月,参加四川大学与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西部第一届高校人权法师资培训班”,获得结业证书;

  2006年9月—10月,被学校选派赴日本立命馆大学参加由重庆市教委组织的重庆市大学管理运营干部特别进修班培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1988年7月—1990年12月,任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研究生办公室辅导员;

  1991年1月—1992年12月,任西南政法学院组织部干事;

  1992年12月—1993年6月,任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分团委副书记;

  1993年7月—1997年7月,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分团委书记;

  1997年7月—2001年3月,任西南政法大学校团委书记(副处级);

  2001年4月—2003年4月,任西南政法大学校团委书记(正处级);

  2003年4月—9月,任西南政法大学五十周年校庆办公室主任兼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9月—2010年1月,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

  2010年1月—2011年12月,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

  2012年1月—2016年7月,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6年7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科研成果】

  从事人权法教学与研究,发表论文十余篇。

  【荣誉和社会评价】

  2003年被共青团中央委员会授予全国优秀团干部称号;

  2006年被中共重庆市委授予重庆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2009年被中共重庆市委授予重庆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称号;

  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组织系统创先争优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优秀组工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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