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牵头开展金融APP实名备案的工作。”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表示。
在18-19日举行的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记者获悉,系列支撑维护金融安全相关举措将渐次落地。北京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原中投集团副总经理谢平指出,金融监管科技并不是监管科技本身的风险,而是科技应用于金融业务所产生的风险,因此,未来一行两会可能会就科技应用于特定金融业务方面设置白名单制度。谢平表示,未来,还将进一步完善大科技公司申请金融牌照、助贷等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业务合作等方面的监管。
“数字经济时代全面到来之际,信息安全保护将成为金融安全的重要标志。”华夏银行行长张健华指出,“现在提倡的双峰监管模式,一端讲的是金融体系的风险防范,另一端便是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信息安全的保护。”日前,央行向部分银行下发了《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初稿,预计待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正式对外发布。
数字化时代的金融监管需要科技赋能。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要积极深化在监管领域的科技应用,将科技驱动优势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金融监管的全链条,依法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公共数据融合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等新一代数字技术,逐步实现监管规则的数字化翻译、数据实时化采集、风险智能化分析、结果可视化呈现等功能。
对于金融安全体系的未来建设,李东荣呼吁,由于监管科技涉及架构转型、系统改造、技术研发等大规模、长时间的投资,建议加大中央和地方公共财政投入,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监管科技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重要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记者 罗逸姝)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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